私刻公章开空壳公司,骗取租金1400万,“商铺租赁大亨”获刑13年
潮新闻客户端 通讯员 周样金 记者 金檬
一场精心编织的“商业帝国”骗局,几十名租户血本无归,涉案金额逾1400万元……
日前,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合同诈骗案获一审判决,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刘某曾是一名化工产品商人,因资金链断裂,辗转到杭州从事商铺中介和停车场管理生意。
2021年7月,刘某用少量自有资金承接了西湖区某商业中心整租项目,之后通过“分割转租—提前收租—循环注资”的模式,迅速募集近千万元资金用于支付承租商业中心的定金。然而,由于后续融资乏力,刘某最终未能按时支付全部租金,商业中心所属管理公司与其解除合同,刘某因此负债数百万元。
2022年5月,刘某又租用他人公司资质,中标富阳区某商业中心的租赁权,一方面与他人合伙成立了管理公司,专门负责该商业中心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又私刻中标公司和管理公司的公章,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收取的大部分租金用于填补前债窟窿。
刘某以该项目为基础,吸引了大量商户“入局”,后因无法安装扶梯交付商铺,向部分客户退赔租金,又进一步损失了近百万元。
2023年开始,刘某的诈骗行径更加猖獗。他背靠富阳区某商业中心,将自己包装为“商铺租赁大亨”,再利用多家空壳公司,在杭州西湖、拱墅、上城、萧山等多地编织“租赁网络”。
他仅凭与业主单位进行前期接触或者签订意向合同,便谎称已取得商铺出租权,大肆宣传,利用大量房屋中介为其招揽租客。
私刻业主单位公章、伪造租赁合同、挪用资金偿还旧债……刘某“拆东墙补西墙”,经营商铺的事情早已抛在脑后,而收取的租金都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退还部分租客租金以及个人消费挥霍。
2023年8月,拱墅区的租户蔡先生发现其租用的商铺门口被贴上了“尚未出租,谨防受骗”的通知,于是向刘某核实情况。刘某谎称是看房的人太多,为了控制房源才让开发商贴的。蔡先生信以为真,又从刘某处承租了其他商铺。
2023年10月底,交房日期一拖再拖,退房租金一延再延,越来越多的租客发现事有蹊跷,便向各大商业中心的业主单位求证,得到的回复都是否定的——刘某并未取得租赁权。
部分商户愤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经初步分析认为刘某涉嫌犯罪,迅速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公安调查核实,共有30余名商户预付租金后无法收房经营,累计损失租金1400余万元。
2024年12月,案件移送至富阳区检察院,随着案件的侦办,证据链被一一固定,面对如山铁证,刘某最终对诈骗1400余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刘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
“合同诈骗不仅侵害个体财产,更扰乱市场秩序。”办案检察官指出,此案暴露出部分企业在商铺租赁中风险防范的薄弱环节,警示公众需警惕“低价长租”“预付减免”等诱饵,切勿轻信房屋中介一面之言,必须强化合同审查与资质核验,避免在市场活动中贪小而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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