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或县)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思佰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皮鸡翅尖(麻辣味)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思佰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皮鸡翅尖(麻辣味)(生产商:重庆市思佰乐食品有限公司,规格:238g/袋,生产日期:2025年2月9日),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检验结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出具了《检验报告》(No: SP2025A10876)。2025年5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重庆市思佰乐食品有限公司,并对该批次食品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场所内已无上述同批次产品。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核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批次虎皮鸡翅尖(麻辣味)100袋,且已对外销售完毕,我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开展召回不合格产品工作。。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对不合格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二、重庆市思佰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皮鸡翅尖(麻辣味)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思佰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皮鸡翅尖(麻辣味)(生产商:重庆市思佰乐食品有限公司,规格:238g/袋,生产日期:2025年3月1日),经四川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检验结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出具了《检验报告》(No: SP2025A10876)。2025年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重庆市思佰乐食品有限公司,并对该批次食品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场所内已无上述同批次产品。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核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批次虎皮鸡翅尖(麻辣味)100袋,且已对外销售完毕,我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开展召回不合格产品工作。。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对不合格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三、重庆川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川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生产商:重庆川情食品有限公司,规格:460ml/瓶,生产日期:2024年1月12日),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检验,问题项目:3-氯-1,2-丙二醇脂肪酸脂(以3-MCPD计),缩水甘油酯(以缩水甘油计)。并出具了《检验报告》(No: 2025-09SP042370F)。2025年5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重庆川情食品有限公司,并对该批次食品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场所内已无上述同批次产品。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经核查,当事人共生产上述批次产品100瓶,且已对外销售完毕,我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开展召回不合格产品工作。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责令当事人对问题项目造成的原因进行查找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