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鲁山县通报陈立新、王建新、李红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
县鑫润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立新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领取薪酬问题
2017年春节至2022年中秋节期间,陈立新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高档酒水;违规领取薪酬。陈立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陈立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2
县人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建新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2021年12月,王建新在筹备其子婚礼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王建新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4年11月,王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县第七初级中学原校长林富生、原副校长李红伟等人违规公款吃喝,提供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2022年3月至2024年5月,林富生、李红伟等人多次用公款报销违规吃喝、接待费用;数次提供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使用学校资金购买礼品赠送他人;组织单位人员公款旅游。林富生、李红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2月,林富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李红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问题,有的违规收受礼品、领取薪酬,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提供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等,这些问题是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暴露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纠治“四风”必须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坚持以“学”筑基、以“查”促改、以“改”提效,真正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易发多发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严的基调,对发生在学习教育期间、重要时间节点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让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来源:清风鲁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