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爬山坠崖身亡,登山俱乐部尽到专业保障义务了吗|新京报快评

女子在爬山过程中坠落,此为涉事场所周边环境截图。图/社交平台视频截图
据大皖新闻报道,5月25日,一网民发消息称,当天,在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溪瑶村发生坠崖事故,一名女子在爬山过程中坠落。龙门镇政府办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该女子已不幸遇难。
“她在上面拍照,不幸坠崖了。”龙门镇政府办工作人员介绍,坠崖女子跟随一个登山俱乐部到溪瑶村游玩,俱乐部一行共有50人左右,在非旅游景点内爬山时发生事故。该工作人员还透露,近日当地有下过小雨,事发时是阴天。
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让人感到无比惋惜。然而,惋惜之余也要追问,既然是非旅游景点,登山俱乐部是怎么带人进入的?这个过程中,活动组织者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些问题的答案关乎责任的认定,不容忽视。
从报道看,有现场目击者称,事发地点位于一处较高的山崖,并且镇政府工作人员也称当地近日下过小雨。同时,目击者也对媒体表示,“这个团太不专业了,这个山那么高”。如此背景下,涉事俱乐部有没有履行好相应的义务,无疑值得拷问。
目前,针对涉事俱乐部是否具备专业资质等信息,还需要相关方面进一步披露。但在此事中,如果连最基本的地形、天气等因素都未纳入考量,或者说在风险告知、路线选择等层面存在不足和失当,那显然暴露了涉事俱乐部在组织活动过程中的业余程度。
我国民法典明确,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此事中,涉事俱乐部如符合上述条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近年来,户外徒步、露营等活动备受公众喜爱。与此同时,在社交平台上,大量户外组织以“探险”“小众”为卖点“揽客”。但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团队所主导的“徒步野游路线”等活动,却因为其专业保障力度不足等原因,频频引发意外。
如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近日,山西一徒步线路上就有驴友坠崖,导致其全身多处骨折。封面新闻的一篇报道显示,今年1月12日,有网友发文称湖北宜昌户外圈达人“深谷”在进行户外运动时坠崖身亡。
另据大河报报道,中国探险协会此前发布的《2024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境内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335起,造成84人死亡、92人受伤、11人失踪。尽管事故总数较2023年下降21.2%,但风险隐患依然严峻。
现实中,一个相当严峻的情况是,有的徒步团队人数达几十人,但“领队”往往只有一两个,有的“领队”甚至是兼职。而在路线选择等方面,一些领队事先并不会告知游客详细路线,有的更是到了目的地才发现原有路线被封禁,而后选择翻越封禁网进入。
回到此事去看,无论是选择在非旅游景点内爬山,还是在当地近日下过小雨的背景下组织登山,都在客观层面暴露了组织者对可能存在风险的认知不足。这些业余的操作,或进一步放大了这些户外活动的风险。
就此去看,这无疑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警示——在类似活动中,除了登山者个人要对自身的安全负责外,组织团队亟待提高其专业性。如此,方能保障好户外运动爱好者的生命安全。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