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他人车辆 车主司机双双受罚
朋友聚会喝酒,结束后车主明知朋友无证且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自己车辆交于其驾驶,最终双双受罚。5月11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一起酒驾典型违法案例。
近日,山西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小轿车临近检查点突然停车,男子王某从驾驶位迅速下车坐到后排。民警询问车上三人,“谁开的车?”三人均否认自己有驾车行为,声称“我坐在后排”“我不知道,你别问我”……最终,交警调取行车记录仪和公共视频画面,还原了整个事件全貌。在证据面前,王某承认自己酒后驾车,且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原来,车内三人系朋友关系,当晚聚餐饮酒后,车主张某在明知王某无驾驶证且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车辆交于其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酒驾。
最终,交警依法对王某无证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张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山西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车,同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饮酒人员驾驶,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驾驶的处罚包括暂扣/吊销驾照、罚款甚至拘留。
车主若“纵容”他人酒驾,或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且有可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饮酒驾驶者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车主不仅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还可能需要支付高额的法律费用。在某些情况下,如车主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太原晚报 记者 杨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