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评丨“最美通缉犯”直播账号被封,犯罪经历不是流量资本
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项向荣

相关页面截图
4月27日,四川绵阳警方联合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公告,宣布对“卿晨璟靓”账号实施永久封禁。这位在2018年“酒托诈骗案”被列为公安部B级通缉犯的女子,曾因通缉令上的“高颜值证件照”意外走红网络,甚至被网友戏称为“最美通缉犯”。出狱后,她试图借直播翻红不料却翻了车,网友评论:该!
针对此次封禁,平台方回应称,“卿晨璟靓”账号存在违规行为,其中之一就是以犯罪经历为噱头博取关注,她的直播主题是“大牢出来的女人”“最美酒托”等。根据平台信息,该用户过往账号曾因严重违反相关规定于2024年被无限期封禁,2025年3月新注册账号继续发布相关内容,这说明她已经是连续炒作了。
这一事件着实令人五味杂陈。人们支持、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就业,乐见其以普通人的身份回归社会。但作为曾经的诈骗犯,本应幡然醒悟、脱胎换骨,充分考虑公共观感,选择合适的姿态重新回归正道。可她不仅不深刻反思过错,相反妄图利用曾经因犯罪而获得的“知名度”在直播领域博眼球、赚流量,把这一段本该忏悔的经历,津津乐道地当作一种流量“资本”,这种反复咀嚼二次利用罪恶的行为,不仅是自己的再度沉沦,更是对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漠视。
法律人士指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犯罪记录不得随意公开传播”,更不妥的是,她的这种行为传递了一种怪异的价值观——原来犯罪坐牢还是一个快速成名、博取流量红利的方式。此类事件若不加以重视和规范,不仅会让直播行业沦为藏污纳垢之地,影响其健康发展,还会对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群体产生不良示范,扭曲他们的价值观。若任由犯罪污点转化为商业资本,让“猎奇流量”凌驾于法律权威之上,最终买单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毕竟,当犯罪成本可以被流量变现抵消,谁还会敬畏规则良知?
“卿晨璟靓”事件绝非孤例。从“窃·格瓦拉”出狱被MCN机构哄抢,到“劳荣枝模仿秀”短视频引争议,近年来犯罪人员借网络翻红的案例屡见不鲜。2023年1月,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消息称,全面排查清理以“刑满释放”为标签的搞笑、卖惨、博取流量的不良网络视听内容。指向很明显,态度很坚决——绝不允许刑满释放人员以炫耀性的姿态在互联网上高调登场。
回到“卿晨璟靓”这件事上,要意识到的是,颜值肯定不是免罪金牌,“黑红”也不是真正的红,互联网更不是流量至上、无所谓价值观的,也有其道德指向。封禁也体现了一种朴素的公众态度:人们希望有过犯罪经历的人,能够以诚恳的面貌出现在公众视野,而不是把这当成一种牟利的捷径。因为这显著背离了司法惩戒的初衷,毕竟犯罪本身都是对公共利益的伤害,需要严肃看待。
“转载请注明出处”